撤回期限
撤回期限為 14 天,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(承運人除外)實際取得商品之日起算。如果同一訂單分成多個包裹送達,則自您收到最後一個包裹之日起算。
撤回權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27 日
如果您是居住在歐盟、歐洲經濟區或英國的消費者,您可以在 14 天內無需說明理由撤回購買。企業客戶不享有法定撤回權。
撤回期限為 14 天,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(承運人除外)實際取得商品之日起算。如果同一訂單分成多個包裹送達,則自您收到最後一個包裹之日起算。
請在期限屆滿前,以明確的方式(例如信函或電子郵件)告知我們您要撤回:QIKO CARGO COMPANY LIMITED(香港九龍),FLAT/RM 704, 7/F, BRIGHT WAY TOWER, NO. 33 MONG KOK ROAD, MONG KOK, KOWLOON, HONG KONG,電子郵件 support@meimeiassistant.com。
您可以使用下方的範本表格,但並非必須。只要在 14 天屆滿前發出通知即可。
我們將在收到您的撤回通知後,不得無故遲延,且最遲於 14 天內退還我們收到的所有款項,包括標準運費。您選擇的快速配送,其超出我們最便宜標準配送的額外費用不予退還。
除非您明確同意其他方式,我們將使用您原本的付款方式退款,您無須為退款支付任何費用。在我們收回商品或您證明已寄出商品之前(以較早者為準),我們可以暫緩退款。
請在告知我們撤回後,不得無故遲延,且最遲於 14 天內將商品寄回:FLAT/RM 704, 7/F, BRIGHT WAY TOWER, NO. 33 MONG KOK ROAD, MONG KOK, KOWLOON, HONG KONG。只要在 14 天屆滿前寄出,即視為已遵守期限。
退回商品的直接費用由您負擔。只有當商品價值的減損是由於超出檢查商品性質、特性和功能所需的處理方式所造成時,您才須負責。
(僅當您希望撤回契約時,才需填寫並寄回本表格。)
致:QIKO CARGO COMPANY LIMITED(香港九龍),FLAT/RM 704, 7/F, BRIGHT WAY TOWER, NO. 33 MONG KOK ROAD, MONG KOK, KOWLOON, HONG KONG,電子郵件 support@meimeiassistan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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